近日,《福建省 “十五五” 城市更新規劃》正式印發實施。規劃圍繞城市基礎設施完善、人居環境提升、綠色低碳轉型等目標,統籌部署水環境治理、固廢資源化利用、大氣污染防控等生態環境重點任務,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城市更新全過程,明確設施建設、資源化利用、污染治理等量化目標與實施路徑,為環保企業參與區域城市更新項目提供清晰政策導向與市場機遇。
《規劃》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動取得重要進展,城市開發建設方式轉型初見成效,城市發展動能不斷增強,生活空間品質、公共服務水平及社區治理能力持續提升,生態系統得到有效修復,房屋安全性能、基礎設施智慧化水平顯著提升,八閩文脈有力賡續,閩臺合作“城建城創”品牌進一步打響,奮力譜寫人民城市福建實踐新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規劃》的通知
閩政〔2026〕9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規劃
為系統開展城市更新工作,奮力開創具有福建特色的城市發展新局面,根據《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本規劃適用于全省各級城市,縣城可參照執行。
一、規劃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我省城市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系統觀念,堅持規劃引領,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保護第一、應保盡保、以用促保,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推動福建特色現代化人民城市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動取得重要進展,城市開發建設方式轉型初見成效,城市發展動能不斷增強,生活空間品質、公共服務水平及社區治理能力持續提升,生態系統得到有效修復,房屋安全性能、基礎設施智慧化水平顯著提升,八閩文脈有力賡續,閩臺合作"城建城創"品牌進一步打響,奮力譜寫人民城市福建實踐新篇章。
——城市創新實力穩步躍升,生產空間更加集約高效,都市產業迭代升級,消費潛能加速釋放,城市發展競爭力不斷提高。
——城市宜居品質持續改善,生活空間更加宜居舒適,民生福祉不斷增進,"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街區""好城區"建設落地見效。
——城市美麗環境提檔煥新,生態空間更加山清水秀,"萬里福道"織網提質,公園綠地擴容增效,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
——城市韌性安全全面筑牢,基礎設施保障能力持續增強,城市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防災避險和應急處置能力整體提升。
——八閩人文魅力更加彰顯,系統完善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基本建成,歷史文化遺產成為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載體,歷史文化保護工作持續走在全國前列。
——智慧治理效能顯著提升,"數智住建"賦能作用突顯,基層治理體系不斷健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細化水平明顯提升。
到2035年,城市更新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城市結構優化、動能轉換、品質提升、綠色轉型、文脈賡續、治理增效取得顯著成效,具有福建特色的現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二、加快發展動能轉換,建設創新城市
(一)培育高質量發展新動能
推動城市特色協調發展。因地制宜實施城市更新,優化現代化城市體系。發揮福州、廈漳泉兩大都市圈引領作用,推動大中小城市協同發展。堅持城鄉融合發展,推進宜居縣城建設。深入實施新時代山海協作,提升區域協調發展水平。
激活城市存量資源潛力。全面摸清城市存量資產資源底數,推動已供未開發土地和在建項目"一盤一策"分類處置。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開發、融資、銷售等基礎制度。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給,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擴大使用范圍,推動靈活就業人員自愿繳存。加強和規范存量城市基礎設施資產管理。
(二)推動都市產業增容提質
加速制造業轉型升級。實施制造業重點產業強基提質行動、新興產業創新發展行動、未來產業培育發展行動。發展人工智能等技術密集型產業,建設省級人工智能產業園。發展智能建造,構建現代建筑產業體系。
推進服務業擴能提質。結合產業布局大力發展工業設計、金融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深化服務型制造模式應用,打造制造業服務業融合應用典型場景。培育創建一批工業設計中心,加快推進制造車間、企業工廠等"智改數轉"。優化服務業發展環境,全面提升服務業質量效率和競爭力。
聚力產業園提檔增效。盤活園區存量土地,做好低效用地再開發,打造優質產業空間。培育高標準數字園區、綠色工業園區,支持有條件的園區推進零碳改造。完善生活配套,增設商務特色項目和休閑服務設施,推動產業園區向產業社區轉型。

(三)激發城市內需消費潛力
推動商業空間再升級。完善消費基礎設施,推進現有步行街(商圈)改造,引進新業態、創新新場景。推動物聯網等覆蓋核心商圈,打造新型智慧商圈。
促進商旅文體健融合。打造"閩式生活"文旅新場景,培育數字文旅應用場景。支持非遺相關產品和服務進入城市商業設施。發展"商業+體育""商業+健康"業態,豐富服務消費場所供給。發揮大型體育賽事引流作用,推動體育賽事進街區、進商圈。
打造入境消費新場景。推動福州、廈門市內免稅店建設,優化公共消費場所外語服務、外語標識、外幣兌換等綜合服務,形成一批入境消費友好型商圈。

(四)提升城市對外開放水平
增強福州、廈門、泉州等城市對外交往功能,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推動成立全球可持續發展城市國際聯盟,辦好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場活動。支持建筑企業深度拓展國際市場,推動全產業鏈協同"走出去",積極引導省內建筑企業參與閩籍僑胞投資的海外工程項目。
三、營造高品質生活空間,建設宜居城市
(五)建設安全舒適"好房子"
實施房屋品質提升工程,持續完善"好房子"建設相關標準,全鏈條提升住房標準、設計、材料、建造、運維水平。鼓勵居民開展既有住房裝修和局部升級改造,推廣裝配式裝修和適老化、無障礙改造,應用性能優異的新型建材。優化保障性住房供給,穩步擴大覆蓋面。豐富數字家庭應用場景。

(六)構建安居和諧"好小區"
開展老舊小區體檢,推進建成20年及以上的城鎮住宅小區改造。推動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和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結合改造同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發動居民積極參與小區管理,鼓勵整合相鄰小區或零散院落,引入專業物業服務企業連片共管,提高管理維護水平。

(七)創建便民幸福"好社區"
完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逐步補齊便民服務設施,升級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優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布局,完善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加強社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社區公共活動空間、公共綠地和慢行系統,增設健身休閑運動場所。建設社區智慧管理服務平臺,推動養老托育等生活服務一鍵預約、服務上門。

(八)塑造閩韻活力"好街區"
改造提升老舊商業街區、生活街區,推進小微公共空間、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引導商務樓宇底層和附屬空間開放,完善功能布局和設施配置,豐富業態和消費場景。扶持本土老字號,打造街區文化品牌。實施老舊廠房結構加固與適應性改造,盤活利用閑置低效設施,植入新業態新功能。鼓勵以市場化方式推動老舊廠區改造提升。實施老舊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設施與周邊一體化改造提升,推動站城融合與產業升級。

(九)營造宜居宜業"好城區"
充分利用存量閑置房屋和低效用地,優先補齊民生領域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加快醫院病房改造,推進緊急醫學救援基地、重大傳染病防治基地建設。建立健全三級養老服務設施網絡,鼓勵發展嵌入式養老服務。完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推進群眾身邊體育運動空間擴容提質。加快傳統文化設施和場館改造升級、統籌利用。加快公共場所適老化、無障礙環境建設改造,建設兒童友好空間。

四、推動綠色低碳轉型,建設美麗城市
(十)深化城市生態環境治理
有序推進城市受損山體、廢棄礦山及采煤沉陷區的生態修復。實施城鎮周邊林相改善,提高鄉土植物應用水平。加強城市古樹名木保護。加快城市濕地保護與生態修復,推進水土保持和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建設幸福河湖、美麗河湖。持續深化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鞏固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的長效機制。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優化提升福道網絡,實施園林綠地更新改造,完善城市綠地系統。深化"福道+""公園+",推動公園綠地開放共享。

(十一)提升建筑綠色低碳水平
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推廣適合我省氣候特點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零碳建筑。開展存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節約能源服務。落實建筑能效等級制度,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加強適用于夏熱冬暖和夏熱冬冷氣候區的節能低碳技術研究,鼓勵企業加大綠色建材產品和關鍵技術研發投入。鼓勵政府投資工程率先采用綠色建材,推廣新型建材產品。推廣綠色設計和施工,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
(十二)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推進城市節水,建設海綿城市。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和管網建設改造,加大再生水使用力度。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優化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提升垃圾轉運體系運行效率。加快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網絡與再生資源回收網絡融合,探索低值可回收物資源化利用體系。健全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體系,促進減量化、資源化,推動建筑垃圾利用和處置設施建設,開展存量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倡導綠色低碳出行,優化城市公交專用道、停靠站點設置,完善城市慢行系統,推進人行道凈化與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優先開展人流密集區域慢行空間整治。

五、筑牢安全發展底線,建設韌性城市
(十三)加強老舊房屋安全治理
推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依法開展老舊房屋檢測鑒定,建立自建房精準防控機制。依托省房屋安全管理系統,實時掌握房屋隱患,推動隱患及時整治。
加快完成棚戶區改造。強化已納入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的在建棚改項目要素保障,緊盯項目工期安排、資金保障、關鍵工序等薄弱環節,重點防范和化解逾期風險。
有序推進危舊房改造。推動國有土地上的C、D級危險住房,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破產改制、"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遺留的非成套住房改造。穩步推進預制板房屋治理改造和地震易發區房屋抗震加固。加強建筑保溫材料管理。
支持老舊住房自主更新。摸排有條件的老舊住房,實施一批自主更新項目。推廣社區代辦審批、原產權單位組織改造,或"更新+征收"等模式推進實施改造。

(十四)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
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等方式,優先對群眾需求急迫、城市安全和社會治理隱患多的城中村實施改造。推廣投資、建設、運營、管理一體化的長效治理模式。嚴格落實"一項目兩方案",做到征收補償到位、項目資金平衡。加強安置房規劃設計和建設管理。支持廈門等地在推動城中村改造中率先研究探索"減污降碳"協同推進。
(十五)強化城市基礎設施支撐
全面排查設施風險隱患。開展城市基礎設施普查,建立覆蓋地上地下的基礎設施數據庫,形成風險清單。推進地下管網體檢,構建地下管網"一張圖"。
加快供水污水設施更新。推進供水設施新改擴建,打造智能韌性的供水系統,補齊聯通干管。實施居民小區加壓調蓄設施更新改造,推動專業化運維。推進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新改擴建,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設施空白區。
著力燃氣設施建設改造。穩步擴大管道天然氣普及范圍。常態化實施燃氣管道更新改造,推動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標準化更新建設。推進燃氣安全"三件套"安裝,實施瓶裝液化石油氣餐飲場所智慧化提升。
增強城市交通承載能力。優化交通路網體系,實施"斷頭路"貫通工程。開展城市橋梁隧道日常巡查和定期檢測,實施D級以下、不合格級病害城市橋梁加固改造。增加城市停車設施有效供給。優化城市貨運網絡規劃設計,健全分級配送設施體系。推動軌道交通場站及周邊一體化改造。
筑牢基礎設施安全防線。布設物聯智能感知設備,完善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監測系統及監管平臺。推進經濟集約型綜合管廊建設。統籌國防動員和城市地下管網建設改造。

(十六)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完善城市排水防澇體系。統籌城市防洪和內澇治理,推廣福州城區水系聯排聯調機制。持續開展城市排水防澇專項體檢。加快設施建設改造,強化應急抽排設備配置。
增強城市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應急物流體系。改造存量應急避難場所,推動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及多種應急資源共建共用。制定巨災應急預案,完善防汛防臺風機制。構建"綜合+專業+社會"基層救援體系,推進應急搶險救災裝備及物資前置儲備。
補齊公共消防設施短板。分區分級完善消防站,加密建設城市消防隊(站),支持歷史文化街區加密微型消防站。完善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更新改造老舊小區消防設施。提升高層建筑火災防范和救援能力。

(十七)嚴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落實施工現場風險防控,建立三級包保責任制。開展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專項整治。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履行審批程序并配齊安全裝備,推廣機械化、自動化技術及機器人替代人工作業。強化動火作業分級審批管理,嚴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實施差異化檢查,對隱患突出的項目強化重點監管。將城市更新中的房屋市政小散工程納入屬地監管。
六、彰顯閩派文化魅力,建設文明城市
(十八)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
保護八閩文化遺存。持續推進文化遺產調查,銜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開展老城區和老街區專項調查。穩步推進名城、街區、不可移動文物等保護對象的認定公布,規范設立標志牌,開展數字化信息采集和測繪建檔。推進系統性保護修繕,提升配套服務設施。梳理挖掘工業遺產資源,分級推薦認定發布一批工業遺產。保護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體現八閩歷史文脈的地名。
健全保護前置機制。加強老舊房屋拆除管理,不隨意拆除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建立以居民為主體的保護實施機制。開展文化遺產影響評價,健全城市更新改造中"先普查后征收""先調查后建設"的機制。堅決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創新活化利用路徑。鼓勵將歷史文化街區、傳統街巷、工業遺產等轉化為研學、教育、文創等特色空間,推出沉浸式文旅新產品新場景。實施城市文物遺產強基工程。
(十九)塑造八閩城市時代新貌
精細管控城市風貌。完善城市風貌管理制度,加強城市更新重點地區、重要地段風貌管控,保護城市歷史文脈、人文地理、自然景觀。開展城市設計,明確不同尺度的設計管控要求。嚴控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超高層建筑,留出視線通廊,塑造城市天際線。
賡續八閩地域特色。深入挖掘八閩文化,鼓勵將馬鞍墻、燕尾脊、蚵殼厝等傳統建筑符號融入城市建設,推動建筑設計傳承創新,提升建筑設計質量。

七、強化數智賦能治理,建設智慧城市
(二十)深化城市管理統籌協調
升級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因地制宜拓展應用場景,貫通國家、省、城市三級平臺。推進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城市智能中樞等系統的功能聯動,加強對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狀況的實時監測、動態分析、統籌協調、指揮監督和綜合評價。推動建立落實城市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城市管理統籌協調機制,發揮"一委一辦一平臺"工作體系作用,強化住建、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業務協同,加快構建"大城管"工作格局。
(二十一)加強智慧化精細化治理
完善城市基層治理體系。深化黨建引領城管進社區工作,運用"街道吹哨、部門報到"等方式機制,凝聚基層治理合力。推動住宅小區建設騎手友好社區。加強互嵌式社區建設。探索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新模式。
加強物業服務市場監管。完善"閩物業"一體化智慧綜合信息平臺。推動"物業服務進家庭",鼓勵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向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健康、助殘等領域延伸。
拓展數智賦能應用場景。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加快CIM平臺全面建成投用,夯實城市數字底座和空間地理基礎數據庫,拓展"CIM+"多領域場景創新應用,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數據成果向CIM平臺的匯聚和應用。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賦碼。統籌布局建設城市物聯感知設施,大力發展"人工智能+"城市治理,以數智化賦能城市更新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建立城市更新政策體系
(二十二)健全城市更新實施機制
全面開展城市體檢,健全"專項規劃—片區策劃—項目實施方案"的實施體系。制定年度實施目標與重點任務。建立城市更新項目庫,推動項目常態化儲備和動態調整。規范開展城市更新示范項目創建。研究建立科學的城市發展評價體系。
(二十三)完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
加快城市更新立法。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完善投融資、規劃、用地、招投標、運營等配套政策,優化現行規劃建設技術規范。支持地方開展城市更新立法,結合實際制定相關技術標準或導則。
(二十四)推動多元主體共同參與
建立城市更新專家委員會等制度。支持引進臺灣團隊參與城市體檢更新,深化閩臺合作"城建城創"路徑探索。支持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參與城市更新。推動城投、建投等國有企業轉型發展,培育城市更新專業化運營機構。發揮街道、社區作用,建立居民、產權人、企業等多方主體參與機制。完善城市更新社會風險評估、矛盾化解處置機制。
(二十五)強化科技人才支撐作用
開展可持續城市更新關鍵技術和裝備攻關。建設城市更新重點領域科技創新平臺基地。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職業學校開設城市更新相關學科專業。將城市更新作為干部教育培訓重要內容,加強城市更新工作培訓,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培訓,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二十六)建立房屋安全三項制度
深入實踐房屋體檢、保險、管理資金三項制度,探索AI技術在房屋安全排查中的應用,銜接國家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文件。

九、組織實施
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更新工作的領導,完善省負總責、城市抓落實、部門協同機制。健全省級城市更新工作協調機制。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細化落實本規劃確定的重點任務,確保順利實施。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新時代黨引領城市更新的創新政策,總結推廣我省典型經驗與工作成效,積極營造良好氛圍。省住建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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