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地級市某一體化污水廠執行進水COD基準160mg/L、出水COD≤50mg/L且達標率100%的考核規則。2025年10月,上游工業園區3家五金企業夜間偷排高濃度廢水,進水COD短時飆升至520mg/L,遠超400mg/L設計負荷。運維單位第一時間加大藥劑投加、延長曝氣并啟用備用生化池,但工藝調節存在約2小時滯后,出水COD短時達到65mg/L,被主管部門直接扣罰當月15%績效。汛期矛盾更為突出:暴雨時大量雨水稀釋導致進水濃度不達標遭扣分,雨后淤積污水集中排出又引發出水微量超標。全年因非可控水質波動累計被扣罰績效4次,企業運維積極性持續下滑。
建立進水濃度分級預警體系,區分可控與不可控水質波動,配套差異化績效豁免規則,同步給予工藝升級政策支撐,兼顧進水提質與出水穩定兩大考核目標。
搭建進水三級分級預警與智慧管控平臺。依據廠區設計負荷劃定波動標準:±30%以內為一級常規波動,運維單位自主微調工藝并留存記錄;30%—50%為二級預警,2小時內上報主管部門并啟動應急調控;超50%為三級重度沖擊,主管部門同步介入溯源排查并啟動績效豁免評估。依托廠網一體化智慧監測系統實時抓取水質數據,閾值自動推送預警,實現風險前置管控,減少突發超標概率。
區分波動成因實行差異化績效豁免機制。明確兩類處置標準:工業偷排、極端暴雨、未改造合流管網及歷史破損等不可控因素引發沖擊,企業留存應急處置臺賬且及時落實調控的,出水短時超標全額豁免扣分,應急藥劑及增量能耗經第三方審核后給予成本補貼。管網清淤滯后、混接點未封堵、日常巡檢缺位等運維可控問題引發波動的,出水超標按梯度扣罰,逾期未完成整改加倍懲戒,清晰劃分權責。
設立專項補助支持污水廠工藝升級改造。統籌生態環保及城建專項資金,用于增設預處理調節池、自動化藥劑投加設備及可調式曝氣系統,提升廠區對高低交替水質的適配能力。要求運營單位結合本地雨季及排污規律編制常態化工藝調控方案,經主管部門與第三方聯合審核備案,方案落地執行情況納入正向加分考核。
多部門聯動從源頭削減水質劇烈波動。住建聯合生態環境部門強化排污常態化監管,對工業園區及沿街餐飲安裝在線排污監測,企業預處理設施須全天候穩定運行,超標偷排從嚴處罰并賠付污水廠應急損失。政府加快老舊合流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常態化排查封堵違規雨水接駁口,從源頭減少雨水稀釋及高濃度沖擊,降低后端廠區運維壓力。
完善數據核查與爭議處置流程。考核水質數據以第三方獨立月度監測報告為核心依據,在線數據作預警參考。運營方對扣分存在異議可提交臺賬申請復核,主管部門聯合第三方完成溯源核查并出具責任認定結果,切實保障考核公平,穩定運營主體長期運維預期,充分調動精細調控的積極性。
老舊管網運維是廠網一體化按效付費落地的關鍵堵點。建成20年以上、材質老化的管網,運維成本遠高于新建管線,同時歷史遺留病害的成本歸屬界定不清、權責失衡,持續加重一體化運營主體經營負擔,極易形成"投入越高、虧損越多"的惡性循環。該矛盾根源在于歷史基礎設施短板與現行付費成本規則不匹配,未區分改造責任與企業日常運維責任,直接削弱企業主動開展管網整治的積極性。
第一,老舊管網剛性運維成本居高不下,遠超服務費核算標準。老舊管網多采用水泥、陶土等易腐蝕管材,沉降破損、內壁淤積、地下水滲漏問題頻發,清淤頻次需提升至新建管網的3至4倍。管線竣工圖紙及地理臺賬普遍缺失,故障排查與開挖修復耗時耗力。數據顯示,老舊管網每公里綜合運維成本為新建管網的1.8—2.5倍,破損修復及滲漏治理費用高出1.5至3倍。即便企業持續加大投入,也難以根除多年積累的管網病害,固定運維服務費難以覆蓋實際支出。
第二,歷史遺留成本與日常運維成本混同,權責劃分失衡。多數地區推行一體化時,將全部管網運維責任直接交由運營企業承擔,基礎服務費僅按新建管網標準核定,未單獨設立老舊管網專項補償。管網結構性破損及滲漏屬于早年建設標準低、長期缺乏系統性改造形成的歷史短板,本應由財政承擔主要改造支出,但實操中高額維修及清淤成本全部轉嫁企業。企業為控制虧損只得縮減運維頻次,管網淤積滲漏持續惡化,進水濃度不達標及溢流等考核問題頻發,疊加績效扣罰,最終陷入成本超支、運維縮水、持續扣分的惡性循環。
第三,配套激勵與豁免條款缺失,企業主動改造動力不足。老舊管網整治見效周期長,短期內難以快速抬升進水濃度或減少溢流,大量資金投入無法有效轉化為績效獎勵。現行考核體系未針對老舊管網先天病害設置豁免規則,管線固有滲漏及雨水混入造成的水質波動,一律對運營主體扣分。同時缺少老舊管網修復專項獎勵,企業投入資金無額外收益,反而增加經營支出。多數企業僅在發生大面積污水外溢后開展應急搶修,缺乏開展系統性清淤及內襯修復等長效治理措施的積極性。
案例:東部某縣級市35公里老舊水泥管網建成超25年,管壁腐蝕、破損滲漏多發。2025年全部移交一體化運營企業,但運維服務費按新建管網標準核定,未設置老舊管網專項補償。運維單位摸排測算,老舊管網每月需全域清淤,年均破損修復達96處,每公里運維成本為新建管網的2.2倍。由于缺乏成本分攤政策與專項補貼,為控制虧損,企業被迫削減清淤頻次,管網淤積、滲漏問題持續加劇,全年累計發生17次道路污水溢流。每月因管網指標不達標被扣罰績效,陷入成本超支、運維縮水、持續扣分的惡性循環,企業多次向主管部門提交退出運維書面申請。
清晰劃分常規運維、老舊管網專項處置及管網改造三類成本,明確政企分攤比例,配套專項補償、績效豁免與正向激勵機制,從成本核算、考核規則及長期改造三方面降低經營壓力,激發老舊管網常態化整治積極性。
分類界定管網成本,明確政企分攤邊界。科學劃分三類成本責任:日常巡檢、年度常規清淤、小型破損搶修等常規運維,納入基礎服務費由運營企業承擔;大規模集中清淤、結構性破損及整體滲漏防腐等存量老舊管網大面積病害處置,由政府方開展成本評審,統籌城建及環保專項資金給予專項補助;整段管線更新、雨污分流改造等系統性工程,納入政府基礎設施改造預算,不向運營企業轉嫁不匹配成本。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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